石头 发表于 2014-8-30 15:39
看合同怎么签咯,合同没有规定禁止的就完全可以做啊,当然,前提还是要符合国家的通行法律。
投资人给企 ...
"投资人给企业投资,必须要看到这个企业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才投的"
这句话恰恰在手机厂商投资手机评测机构的情况下,有可能不成立。如果有别种目的的话,完全可以在对方没有生存能力的情况下,只要对方有话语权,有粉,有影响力……而出钱养活它。这种名字叫“投资”的东西,就变味了。这种投资,未必期望的是直接的金钱收益的回报,其他方式的回报也有很多。对吧?
仅当所有手机厂商都加入这个联盟后,才能指望它既坦然接受厂商投资,同时又能对所有厂商做到公平公正(这可能是王的理想)。
而现在的问题是,恰恰在形成行业联盟前,对一个(圈子外的)对手产品的评测,出了纰漏……这是自己作死。
钱可以和(几乎)任何东西进行交换,包括消费导向,而评测媒体能干的,恰恰就是操控消费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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