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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VA技术论坛管理规范(2016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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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 发表于 2011-12-26 0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数:59756|回复数:59
2016版更新
注册方式的改变:
1、只开放邀请注册,获取邀请码后请尽快注册,有效期为30天。
2、官方仅通过活动或向合作伙伴发出邀请码。
3、所有已注册用户,可以用代金券购买邀请码:50代金券购买1个邀请码,可以自行发放邀请码,出售或赠送,网站官方不对此限制。官方建议售价:168元/个邀请码。
4、获取邀请码的方法:
请点击论坛右上角“设置”->“应用”->“好友”->“邀请好友”,按照页面提示操作。
5、购买邀请码可加QQ群:176939787,与其他网友沟通。加群请说明“购买邀请码”。
6、如果发生邀请码失效情况,请与发放邀请码的人联系。



2015版更新

更新了积分策略与用户组,详情请见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086-1-1.html

更新了帖子奖励与精华规范,详情请见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327-1-1.html

2013版更新

为了让论坛长期健康的发展,最大程度减少错误、虚假信息的出现,在2012版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补充了一些新内容。2012年版依旧有效,补充的内容更为具体,之后会与时俱进持续完善。现公布如下:

一、各分区内容管理的基本要求:
1、全站禁止散播反智主义的言论,第一次出现会被删帖,屡教不改(三次)则直接丐化处理。
2、除娱乐大版外,其余分区禁止灌水,比如:沙发、顶,这类回帖均会被删除,包括歪楼的回复也按照灌水处理。
3、禁止挑起品牌之间的论战,比如A/I、A/N之争,或是什么主板谁是一线、谁是二线……第一次出现会被锁帖,第二次删帖,屡教不改(三次)则直接丐化处理。回复中有类似内容,第一次扣分警告,第二次删帖,屡教不改(三次)则直接丐化处理。
4、在技术大版发布吐槽价格高低的主贴,均会被转移到娱乐休闲大版。
5、禁止发布骗质保、求序列号的帖子,一旦发现即刻删除,同ID发布三次会被封号。

二、关于丐化:
1、丐化的定义:将积分扣至为负分,ID等级变为乞丐。
2、丐化的目的是说:此ID言论与本站原则不符,不受欢迎,同时相关言论并不可信,也都有展示,供其他读者参考。
3、丐化不是禁止发言,也不是禁止IP。被丐化的ID还能立即重新注册ID进行申辩,如果有误会,则撤销扣分操作;如果还在坚持不守欢迎的言论,将会被继续丐化。


2012版
PCEVA技术论坛是主要讨论电脑及其相关产品的技术型公共论坛,请根据本管理规范进行相关操作。

一、注册规范
以下规定适用于所有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名字、个人头像、个人签名、自定义头衔等用户提交的信息。
1、严禁使用模仿党和国家领导人真实姓名、字号或容易引起联想的词语或图片。
2、严禁使用模仿国家机构、其他机构或容易引起联想的名称或图片。
3、严禁使用模仿知名人士、论坛里其他人的ID。
3、严禁使用包含歧视、侮辱、误导、歧义或宣扬暴力、违反社会道德共识的词语或图片。
4、严禁放置广告信息或其他网站的LOGO图片、二维码、超链接。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ID进行永久禁止访问与删除相关信息的操作。

二、用户组发贴规范
以下规定适用于所有用户在论坛上发表的内容。
(一)法律类规范
1、严禁发表违反国家法律、违反互联网管理法规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
2、严禁发表侮辱他人、歧视性的内容。
3、严禁发表不符合相关板块规定的内容,或恶意灌水。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ID进行永久禁止访问与删除相关信息的操作。
(二)道德类规范
1、不允许造谣、说谎,不允许发表误导性言论、煽动不理性情绪,不允许发表违背事实的内容;
2、不允许抄袭文章、图片,转载必须标明出处。
3、除商家板块以外,其他板块不允许发布商业性广告。
4、不允许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给他人进行加、减积分的操作。
5、严禁发表挑事贴,严禁发表其他网站带有广告作用的链接。
6、不允许在短时间内发表大量无实质内容的水贴(即纯水)。
7、凡是在争论技术问题时恶意污蔑PCEVA网站立场者,均会被直接丐化。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辑、删除、取消评分等操作;相关ID在警告后不改正错误则会被扣除一定积分、丐化、禁止发言3天或永久禁止访问的处罚。
(三)奖励类规范
详情请见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327-1-1.html

三、管理组行为规范
1、必须遵守用户组的所有规范,对自己在论坛上的一切行为负责;
2、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各版版规进行相关操作,严禁以权谋私、严禁钱权交易,严禁将帐号交给非管理组成员使用。
3、接受网友监督,不得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对普通用户进行扣分、删贴、封号的操作。
4、如有一段时间不能上论坛或申请辞职,请提前1天告知网站管理员。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ID进行解职或永久禁止访问的操作。

四、积分策略
详情请见所有会员必读此贴---新·积分策略与用户组说明

五、普通用户与论坛管理组互动的方式
1、可在站务区的公告栏与意见箱发贴;
2、可加入PCEVA标准玩家群(群号:176939787)进行沟通;
3、可发emailpceva_rock@163.com,但不保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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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ndyan 发表于 2016-4-14 15: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论坛很好,在这里学习,与大家交流分享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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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bo567 发表于 2015-5-18 17:12 | 只看该作者
真是有点不通,什么勋章之类没了就没了,搞得现在连发个帖子的权限都没了只能回复,论坛改什么都好为啥非要都搞成新手0分就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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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07:46 | 只看该作者
ssd的狼 发表于 2015-3-22 07:43
请问,我无法在应用求助发帖。是否有什么问题。

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08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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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d的狼 发表于 2015-3-22 07:43 发自PCEVA移动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我无法在应用求助发帖。是否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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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sw 发表于 2014-12-14 22:00 | 只看该作者
新手报到,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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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1215001 发表于 2013-7-18 17:00 | 只看该作者
认真读帮规   好好遵守   

顺便顶一下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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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s3721 发表于 2013-7-1 10:24 | 只看该作者
辗转找到这边,看看规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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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特异轮胎 发表于 2013-5-10 20:20 | 只看该作者
额,弱弱的问一下,什么叫反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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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rollee 发表于 2013-3-11 15:28 | 只看该作者
对论坛又了解了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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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与山的彼端 发表于 2013-2-28 11:11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权限从哪获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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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映众 发表于 2012-11-28 09:55 | 只看该作者
页头旁边是不是加个转载或收藏的选项呢?每次看都好文章想保存,都要找好久的收藏选项。

点评

主贴下方就有  发表于 2012-11-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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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D眼泪 发表于 2012-11-27 12:39 | 只看该作者
来看看规则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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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6 发表于 2012-11-8 00:15 | 只看该作者
仔细阅读后刚注册的!按照规范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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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hey 发表于 2012-8-24 14:43 | 只看该作者
新人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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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ge888 发表于 2012-8-15 18:56 | 只看该作者
新人学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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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web 发表于 2012-7-5 21:07 | 只看该作者
执行力很关键,大家配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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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城主 发表于 2012-7-5 21:02 | 只看该作者
雪中城主申请加入176939787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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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z 发表于 2012-6-4 14:23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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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winnie2 发表于 2012-6-3 21:17 | 只看该作者
注册规范里的序号怎么是1、2、4,3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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