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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节操又刷新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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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nace 发表于 2013-5-8 22: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lonace 于 2013-5-8 22:32 编辑
石头 发表于 2013-5-8 22:06
这句话说的好:

方舟子这个不能说谎的绝对真理,虽然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但它绝对是双刃剑。做人和做事,秉持真理的往往都是棱角分明的
贝作为一个呼吁10几年的看客(也许有方所说的嫌疑)帮助相对处于弱势和绝对受害者的朱令一直如一,在司法仍没有理顺那段历史,甚至新浪微博还在敏感词时,一些人率先挥起真理的大旗,先对这么一个算是一直积极追踪还原真相的人来进行人性的拷问,个人觉得先后顺序和重要性非常不妥。

22#
石头 发表于 2013-5-8 23:16 | 只看该作者
solonace 发表于 2013-5-8 22:31
方舟子这个不能说谎的绝对真理,虽然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但它绝对是双刃剑。做人和做事,秉持真 ...

真相,不是真理。"理"存在主观因素。
什么事都是双刃剑,但显然找寻到真相后才能做出正确判断……
也不是不能说谎,而是要有能力看出谁在说谎,为什么说谎。说谎也是一种自由,但被识破,不能怪他人哟。

最初贝是帮孙说话的,说孙并没有什么机会,但后来有人指出来贝说谎,贝就把所有嫌疑都往孙身上扔,网络暴力正是贝先挑起来的。你说的这个先后顺序,与事实不符。
23#
Chervona  楼主| 发表于 2013-5-8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ervona 于 2013-5-25 14:25 编辑

方舟子的双重标准还颇能迷惑一部分人。
网民对孙维的围攻,起因于2005年尾天涯一篇《天妒红颜》为朱令鸣不平的帖子。接下来孙维绷不住上天涯自辩,结果越辩越漏洞百出,越辩越被网友踩痛脚。这期间各路铊党水军你方唱罢我登场,也一一被网友扒皮。孙维的自我爆炸行为直接导致她自此被网络民意钉在了嫌疑人的耻辱柱上,这就是大多数网友心证孙维为凶手的前因后果。方老师之流铊党水军说孙维被网友怀疑的源头在贝散布的谎言,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谎言,首先就需要水军们自己去澄清。再进一步,孙维当年被北京警方锁定为唯一嫌疑人传讯,方老师怎么不要求孙维去澄清那众所周知的八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之后孙维被家人以精神疾病为由捞出,方老师怎么不要求孙维去澄清所谓精神疾病的来龙去脉?孙维曾接受凤凰卫视访谈自辩,为什么后来不公开而要求保密?方老师怎么不要求孙维去澄清?孙维有没有动用她众所周知的家族高官势力,来影响案件进程、为自己脱罪,才是此案的焦点跟民意的关键,方老师怎么不要求孙维去澄清?怎么目光如炬方老师对本案看到的净是芝麻而非西瓜?这不是明显的避重就轻、双重标准,又是什么?
24#
石头 发表于 2013-5-9 00:40 | 只看该作者
Chervona 发表于 2013-5-8 23:50
方舟子的双重标准还颇能迷惑一部分人。
网民对孙维的围攻,起因于2005年尾天涯一篇《天妒红颜》为朱令鸣不 ...

很多质疑贝的文章都是其他网友写的……而且当年在孙被网友大举声讨的时候,就有人对贝提出了质疑……你认为方有双重标准,但我看来很正常,谁都有权利质疑,也有权力不质疑,不能说他质疑了一边,没质疑另一边,就是双重标准,这是一种强加的定义。这事本来跟他没关系,他说两句,言论自由而已。他是否双重标准,跟看客也没关系,看客就只要关心他说的事情是否真的有道理罢了,如果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再质疑他的立场不迟。

当年在ocer很无聊,也很关心这个事件,但当看了下面这个声明,对孙没啥质疑了。现在有幸又在微博上被挖出来,我也顺便转过来。你所说的很多事情,当年我也看到过,但现在看来,其实不少应该是谣言。这么说吧,如果当事人真的那么有背景、有势力,他还犯得着去天涯自辩么?反观贝,现在则是如此,根本不自辩,网民爱说啥是啥,反正整不了他。很多事情都是看客们无端猜测或是杜撰出来的。

孙维的再次声明——要求公安重新侦查,并为“窃听器”的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转)
发布时间:2006-1-13

一、就“窃听器”的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

在“孙维的声明”中我把一对音乐杯误当成了窃听器。多年来我和家人一直确信无 疑,因为它们确实从未响过。发贴前还特意把这保留多年的“窃听器”拍照上传。经多位网友指出后,我们找了三位真正懂行的专业人员,证明确实是音乐杯。所以 我再次发表声明,在相同的场合向大家特别是公安机关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二、我已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的请求

在我的声明发出之后,很多网友认真分析案情,提出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对本案的侦破可能会有很大帮助。我认为尽管朱令中毒距今已隔十年,但如果广泛 调查、发动群众、认真回忆并查找一些相关记录和资料,不是没有实现突破的可能。其实,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破案了。

因此,我已委托家人于2006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强烈要求公安机关采取透明办案方式重新侦查朱令中毒案件,查明真相,给朱令家人一个交代、还我清白!

另外,我在申请中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我进行测谎的要求。

三.关于谣言

在我发表声明之后,天涯论坛中又不断出现了很多新的谣言。因为以前我从未听说过,自然不可能在上次的声明中提到,例如“孙维天天给朱令喝咖啡”、“在孙 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彻底清洗过的咖啡杯子,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清华传言朱令中毒 是因为他爸爸走私铊,不小心沾染的。同时,我补充一点,谣言的来源最后查到了,确定为孙维所为”、“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 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经公安部调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孙维本人承认了她实施了对朱令下毒--- -”等等。

刚看到这些荒谬谣言的时候我无比愤怒,在这样一个人命关天的事情上竟能造出如此恶毒的谣言!但这些天的情况让我彻底明 白了,除了好事者外,有人在专门生产谣言!因此谣言是永远驳不完的。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公安重新侦察,查明真相,在这一点上大家的目的是一致 的。

最后,向所有能够冷静客观地看待、分析问题的网友表示真心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查阅相关信息,并进行归纳 整理分析的热心网友。也有一些网友给我发送信息对我表示支持和理解,请原谅我没有及时一一回复。另外,我的很多朋友从媒体上看到对此事的报道后,纷纷打电 话慰问、支持和鼓励我,使我非常感动,在此向他们表示谢意!

期待着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

25#
石头 发表于 2013-5-9 01:47 | 只看该作者
Chervona 发表于 2013-5-8 23:50
方舟子的双重标准还颇能迷惑一部分人。
网民对孙维的围攻,起因于2005年尾天涯一篇《天妒红颜》为朱令鸣不 ...

另外,不能质疑没根据的事情。比如“方老师怎么不要求孙维去澄清那众所周知的八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期间发生什么,你让他澄清,他怎么澄清?这很无厘头,没有意义的。公知们都爱这么干,把矛盾焦点转移到无法去有客观证据的事情,然后说对方有问题。。。。这才是构陷啊。

那么再看方的质疑,都是根据已公开的可靠资料,比如贝自己公开的的材料的前后一致性来分析他是不是说谎,而不会去质问“你回家那几小时都干嘛了?拉屎了吗?”,也没有引用什么网上的谣言来质疑。这是构陷与合理质疑的本质区别。
26#
武英仲 发表于 2013-5-9 08:56 | 只看该作者
ryoma1836 发表于 2013-5-8 14:44
怎么不丢人。。看看现在搞得人家网站什么样了。。

再说了,平时没事说人家美国霸权主义,干涉别人内政的 ...

原来人死了不丢人,只要镇压之下没人说出去就不丢人了?

平时没事的人只看新闻联播是吧

哪需要别人干涉内政
天朝的敏感词都可以编字典了

27#
武英仲 发表于 2013-5-9 09:00 | 只看该作者
真理啥的大部分人可能不懂
人民群众多数时间只靠常识:
这瞬间就被敏感词了,还没黑幕,谁信啊!
28#
ryoma1836 发表于 2013-5-9 11:1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师太说的,我觉得我想说的差不多师太都说完了,而且师太语言组织比我好

我就说说我对事情的态度,我最恶心的就是同情心泛滥,因为同情一件事情,一个人,就可以随意指责人家依靠证据提出质疑的对立方,然后直接给人家扣帽子

举个例子,就挑起大家对朱令这事情兴趣的复旦投毒案,当时警方只是有了嫌疑人,也就是林某,然后新浪微博自然也有了热门话题,甚至把嫌疑人林某的微博“大汉漠北”【现在应该是被盗号了】列出来,我记得第一天,我去看了下,这个“大汉漠北”最后一条微博是4月8号发的,内容如下:
  1. 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尽管超声介入如火如荼,还是有不少局限性,经常只是干些搭把手的活。而且,离开了机器,就没办法为病人解决一丁点问题。
复制代码
在新浪把这个人定义为嫌疑人的第一天,这条微博底下是有5条评论的,其中有一条大意是“原来你就是那个嫌疑人啊”,很可惜,我本人对于这种事情并没有太关心,就是随手一点,所以没截图,但是后来,过了一阵子,这微博就剩2条评论了,嫌疑人应该早就被控制了,上微博去删评论的可能性为零,我当时想是不是这人根本就不是嫌疑人,再说了,新浪有什么权利把嫌疑人微博列出来?给人围观,这人微博是设置了权限,估计他自己关注的人才能评论他,要是我被莫名其妙裂成了嫌疑人,岂不是被水军轮死?现在去看这条微博,更怪,只剩1条回复,这是不是很奇怪?有兴趣的自己去微博看。

我就当时质疑了一下,发了一条微博,立马有人说我“呦,您会不会玩微博呀?!举例:您在别人微博下发表了评论后也可以自已删了自己发表的评论的!所以只剩2条的原因不是嫌疑人刪的是那些留言的人自己刪的!”

对于这种情况,我只想说呵呵,没有别的,据那个例子,我就是重申我的观点,我只认证据,其他什么同情,怜悯,我都是免疫,我为什么要同情撒谎的人,我只觉得恶心!就那么简单,想装自己可怜,那只会让我更反感!方舟子让人讨厌么,是的,但是就这篇博文而言,我支持,这就是我的观点,如果要扣我帽子说我方粉,那我无所谓,反正我朝人乱扣人家帽子的还少么,美国都扣帽子呢,看看波士顿爆炸案一开始被控制的沙特籍学生,后来不也被查出是扣帽子么,全世界都一样,不用幻想美国有多好,意淫而已。
29#
Chervona  楼主| 发表于 2013-5-9 15: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ervona 于 2013-5-25 14:37 编辑

因为三观的不同,就孙维声明这件事而言,站长就能从中看出孙维已经成功洗白脱嫌了。而我跟其他网友看到的都是孙避重就轻的言语反而导致其自我暴露。你孙维说网友散布的都是谣言,那你把自己作为当事人经历的真实细节都说出来辟谣嘛。比如你为什么不能澄清被警方调查的经过?警方找过你几次,每次多长时间,都问了些什么,你是怎么回答的。如果不是你作案,你胸怀坦荡心底宽,都可以一一说清楚讲明白。哪怕警方采取了非常措施,对你造成了精神伤害,导致你记不清某些细节了,你也可以控诉警方逼供不公嘛。如此被冤枉就没有在你脑中投下丝毫清晰的印记可供回忆一二?为什么始终遮遮掩掩语焉不详呢?因为警方当时白纸黑字都记录在案了,怕现在讲差了授人以柄吗?又比如你曾经接受凤凰卫视访谈以自辩,为什么后来又反悔不同意播出,难道怕又给网友提供可分析你新漏洞的新材料?倒是自己制造了一个窃听器谣言大肆渲染以乱视听——怀疑家里有窃听器为什么长期不报警?即便怀疑警方不公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司法机关申诉嘛。被网友戳穿了又轻飘飘道个歉就想盖过?方对贝的公开文本进行分析来质疑其说谎,同样的事情网友对以孙为首的铊党也一直在做,经年累月找到的痛脚也不止一处两处,包括铊党如何组织水军扰乱视听把水搅浑的形迹都一一曝光。当然这些痛脚在方之流看来都是构陷,只有他们的质疑才是公平公正。问题是,本身方跟贝还有私人恩怨说不清道不白,这样的屁股还想以不相干的第三方立场自居公平公正吗?真以为方老师令旗一挥,一时三刻纷纷跳出来补完他想说而不方便说的种种对贝的指控的,都是独立的网友个体而不是有组织的水军?我早说过,这都是铊党多年来的老套筒了,方只不过把铊党的灌水指南又捡起来抄了一遍,再动员广大方粉一齐“大约八点二十发”而已。方咬定对孙的谣言都起源于贝,又选择性无视了对贝的谣言都起源于铊党,孙氏兄妹才是始作俑者。说质疑,都是质疑;说构陷,铊党构陷尤甚,就别百步笑五十了。

把矛盾焦点转移到没有客观证据的事情,然后说对方有问题,正是方之流炉火纯青之计。回到朱令案,矛盾的焦点、客观的证据,早已存在,就在警方的档案袋里。焦点就在于谁是嫌疑人,警方为什么迟迟不公开,而不在于贝志诚在网上说了什么话,哪些是放屁,哪些不是。说白了,贝的话都是马后炮事后诸葛亮,纠结于此,根本改变不了当年谁能取得毒源,谁有条件长期投毒,谁嫌疑最大这一系列事实,也改变不了警方是通过对上述案情切入点长期广泛搜证而不是凭贝一家之言才将嫌疑矛头指向孙的事实。方老师此种捡芝麻丢西瓜之举,只能被理解为借澄清谣言之名行为铊党助拳之实。警方一直不公开调查结果,朱家一直在要求公开,贝一直在要求公开,只有孙不敢要求公开。铊党一直在说孙没有背景,没有背景为什么天涯删帖百度封吧微博屏蔽多年来纸媒也好网媒也罢舆论封杀一波接一波?真要是一桩单纯的刑事案件会有如此之多不可思议的怪象?贝要真像铊党所说能量巨大为什么不能扭转这种对孙有利而对己不利的长期封杀?

说穿了,孙要自证清白有很多更好的选择:
一、清者自请,不辩自明。像贝一样以本来面目公开身份示人,笑骂由人,不理睬网上的聒噪——我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根本犯不着改名字改身份改出生信息一系列自我伪装,再纠集一票马甲水军到网上蹿下跳搞什么自辩,客观上只能给旁观者以心虚气短为求避祸只想把水搅混之感。
二、就算孙受不了网上千夫所指,大可拍案而起向法院起诉贝制造谣言栽赃陷害,以法律手段要求贝为自己澄清名誉。如果法院不受理,或是本方败诉,都可以继续指责贝家幕后黑手妨碍司法公正等等,这比仅仅一味对自家高官身份避而不谈要高明得多。
三、要求警方信息公开,以调查结论为据证明自身清白,说白了,抓不抓得到真凶关我孙维毛事啊,我只要求公开与我相关的材料证明我自己不是真凶就可以了。不错,2006年孙自称曾要求警方重新调查,还提出测谎来想将警方的军。可铊党真不知道测谎结论在中国的法庭上不能作为证据吗?测谎有利你就翻供,测谎不利你再以前述借口抵赖?警方当然不会上当了。因为警方通过侦查过程已经锁定了你孙维就是最大的嫌疑人,可用于向法庭提告你的证据警方能掌握的都已掌握。虽没有绝对把握办成铁案,但不等于警方根据现有的侦查结果不能提告你。最终没能提告是盘外的原因,非警方能力所及。现在再通过测谎来帮助你间接翻供,推翻因对你不利而不能公开的调查结论,帮助你度过舆论难关?警方当然不干了。这就是警方不能公开案情,不能重启调查,一直到最近的微博声明也不能发布排除孙嫌疑的详细结论为其辟谣的内情,也是孙只敢要求重新调查而不敢要求公开案情的软肋。现在机会又来了,贝已经要求警方把自己立为嫌疑人之一进行调查,孙敢入瓮吗?敢作为当事人跟贝对质吗?敢通过法律意义上的对质来戳穿贝对自己的污蔑吗?

人类社会有史以来,舆论和民意,一直在试图干预司法,也往往得偿所愿,专制国家如是,民主国家亦如是。原因无他,痛了就要叫,有压迫就有反抗是也。民意与司法,新闻传媒与国家机器,本身就是一种永久抗衡、博弈、妥协的状态。美国的民主法制并非完美无缺,但至少就公知们拿来为孙张目的辛普森案而言,辛普森虽因检方取证程序失当而得以在刑庭脱罪,但在民事审判中仍难逃有罪判决而赔得倾家荡产身败名裂,这就是民意与司法博弈的成果所在。回到朱令案中,到底孙有没有动用其家族势力来影响案件进程,影响司法公正,为自己脱罪,是本案的关键,也是民意关注的焦点。以这个诉求而言,本案已经绝非一个孤立的刑事案件,而是一个涉及国家司法信用的重要公共事件。在人治大于法治,司法的公正与独立性存疑已经路人皆知的今日中国,某些公知、某些名人,借“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的大旗为一个高度嫌疑人张目辩护,而且这种辩护还不是法庭上的无罪推定,而是网络舆论上的洗地。在司法早已当了鸵鸟十几年,受害者与民意皆无路诉求公正而不得不转向网络这一狭小管道时,这些洗地党还想冒充“公正”、“独立”的仲裁者,将网络暴民的帽子砸过来,企图单边废除媒体与民间评论对司法公权天然与自发的质疑与监督权。此种行径不是赤裸裸的拉偏架是什么?不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选择性无视是什么?不是赤裸裸的工具理性是什么?不是罔顾情感与良知,仅仅以程序崇拜、工具崇拜和技术主义为生存目标的价值观是什么?

点评

lz自己写的?好文采,有力度,不错。不过这事急不得,能深入下去才是正道  发表于 2013-5-9 16:11
30#
lanyjdk 发表于 2013-5-9 16:12 | 只看该作者
这事猫腻太多,只围观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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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vona  楼主| 发表于 2013-5-9 16:17 | 只看该作者
另,楼上所举复旦嫌疑人微博的例子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他的微博自然也被监管,发生什么奇怪的现象都是可以预见的。讲得极端一点,如果经过调查证明林某没投毒,但搜查时发现他电脑里有大量不和谐物上传下载痕迹,最后控他一个传播罪,冤吗?是冤,但也是他自己种豆得豆啊。
32#
石头 发表于 2013-5-9 16:22 | 只看该作者
Chervona 发表于 2013-5-9 16:17
另,楼上所举复旦嫌疑人微博的例子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他的微博自然也被监管,发生什么 ...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8331-1.shtml
当年填鸭的帖子,同时朱与孙的同学写的,充分说明孙如何操控媒体构陷别人。。。。请仔细阅读。

通常来说,普通人听到这类事情事情都很愤慨,急于挖出凶手要绳之于法而后快,但有没有想过这样的心理会被人利用呢?会不会被谣言误导呢?
33#
solonace 发表于 2013-5-9 16:23 | 只看该作者
Chervona 发表于 2013-5-9 16:17
另,楼上所举复旦嫌疑人微博的例子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他的微博自然也被监管,发生什么 ...


到了进阶阶段了,双方还是互相举证最好。希望这次不会无疾而终

评分

参与人数 1活跃度 +1 收起 理由
Chervona + 1 大多数网友,包括我都同意,能深入下去才是.

查看全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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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 发表于 2013-5-9 16:32 | 只看该作者
另外补充个常识:警方问询的过程与细节,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是不能泄漏的,警方也不能泄漏,任何国家都是如此,这是基本的人权。如果用侵犯他人合法权力的方式来找寻真相,也是错误的,并不代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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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vona  楼主| 发表于 2013-5-9 16:45 | 只看该作者
薛刚的洗地帖就不要拿出来了,薛本身是铊党死硬分子,水军总军师,他和他老婆积极参与铊党网上攻势的形迹早已被网友刻画得入木三分了。如果还相信薛,我只能反问,普通人看到同学辟谣都很激动,以为第三方才是真相,有没有想过这样的心理会被人利用呢?会不会被新的谣言误导呢?有没有想过所谓的同学中立立场其实根本站不住脚呢?有没有想过其实当年下面不利于他的反诘大多数都被删掉了,今天看到的根本不是全本呢?
36#
Chervona  楼主| 发表于 2013-5-9 17:23 | 只看该作者
警方问询的过程与细节,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是不能泄漏的——问题是孙维就是当事人,她为了自证清白不可以要求警方公开对自己的讯问记录?这么简单的办法不用,跑到网上去自辩吃力不讨好?
另外,受害人及其律师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当然有权调看刑事案卷,问题是警方不公开结案进入诉讼阶段,客观上压制了受害人合理诉求的空间。
37#
石头 发表于 2013-5-9 18:02 | 只看该作者
Chervona 发表于 2013-5-9 16:45
薛刚的洗地帖就不要拿出来了,薛本身是铊党死硬分子,水军总军师,他和他老婆积极参与铊党网上攻势的形迹早 ...

刚才跟当律师的发小聊了几句,他说明,审讯细节都是严格保密的,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即使全世界人民要求公开也不能公布。因为这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受害人家属也不能因为身份特殊去要求侵犯别人隐私。道理很简单,法律定下的规矩,不能因为情感因素去违反。反过来看,即使公开,反倒会引发更多无端猜测,并干扰到办案进程,因此如无必要是不能公开的。还有律师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律师也不能说出去,他自己办过的所有案子的细节,他都会带到坟墓里也坚决不对外说,因为说出去毫无意义,只要案子最后结了,就给当事人一个公正了。

我希望你能思考的就是:孙已无罪释放,法律已经证明他是清白的。公众可以不相信这个结果,但在没证据的情况下,公众对其口诛笔伐,这就是正义吗?一个人在被如此舆论打压下为自己说几句话,是他的正当权力把。不难做个推论,在公众已经对这个事情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之后,那么他说话成了狡辩,不说话则会成为默认……这就是:认定一个人有罪,那么他就一定有罪——这就是专制产生的土壤——也是唯心的表现。

正确的逻辑是:只能从当事人的言行前后一致性上找突破口,如果不一致,则有矛盾,矛盾解释不清楚,才能说有问题。但这些矛盾都是建立在已有的事实基础上去分析的,不能乱推测,除非推测后有证据证实后才可下判断,否则就是臆测。各种侦探小说,都是神探假设一种情况,也是必须得到证实后才会下判断吧。还比如产品测试,它可能会有各种表现,但如果验证不出来,之前的假设就不能认为是成立的。道理很简单,是用事实来做判断,还是用情绪来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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