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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法盲,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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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5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举一个工程方面的例子~

有一种机加设备,在旧系统设计中:是在操作手册上 规定 正确的操作方法~
操作台上,工人左手将料件放置在加工台上,左手离开加工台后,右手才能拉动操纵杆(否则会把左手压碎……),冲压设备下压,对料件成型……
然而~ 人是有缺陷的生物,诸如:疏忽、疲惫、大意、走神等等~ 这种系统设计,出事故只是迟或早的问题。

改进的设计~ 把单手拉动的操作杆,替换成需要左右两只手,同时去按压的按钮之类的机构,这样,两只手都必须离开加工台后,才有可能启动设备。

这个就是利用合理的系统设计,尽可能规避了人固有的缺陷。


很多人认为,定了规则,违反了就是你个人自己的事,应该由该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我认为,这TM是扯淡~ 既不尊重人这种生物的客观特征(天生是有缺陷的),也相当的不人性~


遗憾的事~ 社会现实中的系统,很多都做不到(或暂时还没有做到)上述工程例子中的完美设计。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承认,该系统是有风险的系统(诸如:可以轻易开启的自行车锁;商场的电梯;野生动物园的猛兽区……)。

参与该系统活动的风险,应由利益相关方共同承担。

在楼主的事例里,一方付出了生命/或伤残的代价;因此,由另一方付出金钱/商誉的代价是公平合理的。


我并不苛求供应方必须提供完美无缺陷的系统设计,但是~ 我希望大家能清醒的认识到,存在风险的系统,其风险应该共同承担。这样才算得上是进步(把“规则”这个词挂在口头,算不上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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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6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 举一个例子:

“热饮请勿使用吸管,小心烫伤”……似乎尽到了告知的义务,但是这种处置方式,并没有解决问题,也没有消除风险/隐患。

真正能在这个系统中解决问题、排除风险的方式是,不提供吸管/无法插入吸管/或将饮品温度降低到适饮温度后再出台等等等等~ 这种方式,才是更进步、更文明、更科学的方式。

寄希望于“告知”/建立“规章”(并希求大众能切实遵守),这种处置方式,本质是推卸问题/转嫁风险。

这种思维模式,会促成一些不好的东西……比如:懒-政~
3#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6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StormBolt 发表于 2017-7-26 18:47
你又说对了,但仍然不要赔。你这话是应该对产品经理和工程师讲,和法官讲没用,因为技术问题很难界定,不 ...

现实社会中,绝大多数系统,都是不完美/有缺陷/有风险的。有风险,但仍然要把系统投入使用,核心关键在费效比(并不会因有风险,就弃用)。

所以在现实社会,人在商场跌了,商场要陪;在健身房跌了,健身房要陪;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无责也陪 <10%……等等等等,建立这种社会机制/社会伦理/法理的人,是具有系统性思维的,能从全局视角看待问题。

把话说得 “灭绝人性” 一点~
商场电梯跌死人,商场赔偿的金钱,是计入 费效比 中的 “费” 的。想不承担这个有风险的系统中的 “费”,只想获取这个系统的 “效”……这就是在耍流氓~

4#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6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StormBolt 发表于 2017-7-26 19:54
不要强行“照我的逻辑”,照我的逻辑,蹦极的经营方让你自己绑绳子,他就已经产生责任了,这种责任,就是 ...

如果你觉得参与一个系统,但要为此承担系统的风险,让你难以忍受的话……其实你是可以选择不参与这个系统的。

5#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StormBolt 发表于 2017-7-26 20:06
其实你这样和枪指着头说我没逼你也是一样道理,你有得选择的嘛
言重了,其实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这 ...

当然有得选择~

1、我不开健身房;
2、如果我开健身房,发生这样的风险事故,我认账

6#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StormBolt 发表于 2017-7-26 20:10
哦,那么被索赔方是个人非企业呢

1、理应承担的责任;
+
2、实际能够履行的能力。

超过 “合理” 部分,可以抗争;超出实际履行能力,不具有可操作性~

7#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7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kinno 发表于 2017-7-27 17:49
这和翻墙进动物园被老虎咬死,追责动物园有什么区别?

你还真是挑了个不好的例子~

在翻墙进动物园的那个事件中,那条翻越路线已经存在多年,是当地 “公开的秘密”(甚至在网上有路线攻略指南)。
也就是说,园方明知系统出现漏洞,仍未采取 必要措施,放任其继续发展……这个案例真洗不了(不作为)~

8#
维他命W 发表于 2017-7-27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kinno 发表于 2017-7-27 19:35
原来如此。。。。
既然是广为人知的后门,就说明这地方大家都知道不是该入园的地方,既然不是,入了园出 ...

动物园的经营者,对于保障安全,杜绝风险的发生,是负有责任的。
(别误解~ 对这个系统的风险,系统的参与者都有责任,游客有游客的责任;园方有园方的责任。并不因为游客不履行责任,园方的责任就 “自动” 地解除了~)

比如:军事区
标明此处为军事区,不可擅闯;同时,门口有士兵把守,把不守规则/未注意到规则的个体,排除掉。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才是比较合理和可靠的系统设计。

而~ 不是订个法律,“严禁擅闯军事区”;然后在门口立个牌子 “此为军事重地,擅入者死”……但是~ 门口没有哨兵把守……进来一个,毙一个……

这种系统设计,才是更文明的、更有(符合)人性的设计。


举个极端例子:
如果在翻墙进动物园的那个案例里,死者是个智力残障者……你还怎么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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