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三個藝人與一個夜店老闆打計程車司機的事件。
撇除了民族的問題,其實只是常常發生的,一般的傷害案件。
但是加入了公眾人物的屬性進去,就變得有新聞性。
而最戲劇化的就是藝人把大眾當笨蛋耍,想操弄媒體,結果弄巧拙犯了眾怒,變成過街老鼠。
冷眼可以看出,這就是人性。
其實只要承認錯誤,說實話,姿態放低點,合解給點錢就可以解決,這事就不會鬧這麼大。
但偏偏就是要開記者會,說出讓人反感的話,自己招來眾怒。
但人總是有人性,總是不想面對自己最黑暗醜惡的最深的那一面,而愈來愈錯。
某处看到对另一件事的评论,觉得说得狠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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