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熙医生带着自己的女儿(接受肾移植后)去看望捐助者父母时的那一刻,小女孩脱口而出的那一声”爸爸,妈妈,你们还好吗?“....................
此刻,多年不曾流过泪的我,眼眶不禁湿润了.............
记得欧洲某国有一条法律规定:
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父母要为其代签一份器官捐献声明(只在孩子成年之前有效)。当然每一位父母也有拒绝签署文件的权利,但如果拒绝,同时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孩子失去了被别人救助的机会。
最为一位曾经的外科医生,我认为这很重要,也很公平。这条法律真正体现了社会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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