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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辩论】出售回收品需不需要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PCEVA    时间: 2016-3-18 10:24
标题: 【辩论】出售回收品需不需要声明?
理性的电脑玩家都明白,没有完美的产品,由此延伸出的道理是:很多事情没有严格意义的好与坏之分,也没有泾渭分明的是非对立。在买与不买、黑还是捧的争论之外,我们也应该从玩中学得一些有用的知识,懂的一些深刻的道理——玩要玩个明白。为此,我们将长期展开一个辩论活动,定期组织辩题讨论,希望能让大家从中领悟到什么。规则如下:

1、每个辩题都有正方、反方与中立三个立场,发帖之前请点击柱状图下的“支持”按钮,选择支持哪一方,中立则不用选。
2、跟帖辩论时,也要选择立场,在主贴的正反双方有“加入”按钮。发帖也注意选择立场,如果不选择直接发帖会被系统自动归入“中立”。再编辑则无法更改立场。如果选错了,只能PM我删除回复再选。
3、每个辩题分为两个阶段,
(1)辩论阶段:开贴后,正常回帖辩论,持续5天。
(2)投票阶段:辩论结束后,再开投票贴重新选择立场,持续3天。
4、胜负判定方式:
比较辩论贴与投票贴中的正反双方支持者的百分比变化情况。如果在投票贴中反方支持者增加大于等于10%,则反方赢;如果反方支持率增加小于10%则正方赢,如果反方一开始辩论的支持人数不超过50人,则辩论之后的投票最少要增加5个人才判定为获胜。例如反方一开始支持者是100人。那么等辩论结束后,看支持反方的人,如果成为了110人,就是反方赢了,如果没到110人则是正方获胜。5、奖品:
(1)网站管理方在获胜的一方中,根据辩论表现最突出者一名为大奖获得者,会得到本站定制版SSD 200GB一片。同一个ID不得连续2期获奖。此奖宁缺毋滥,没有突出表现者则取消该奖项。
(2)其他表现出色者,会酌情得到50~200代金券奖励,获奖信息与颁奖原因说明会在投票贴里更新。
6、每月组织两个辩题,分上下半月,奖品会在每个月月底统一发出。

3月下半月辩题:

如果是返厂回收品,再出售的时候,卖方需不需要声明是回收品?
市面上经常有这类产品,比如某些大品牌的返修笔记本,也称官修,售价只是正常价格的一半。还有一些大品牌的主板,一到年底就会给较低的价格出给渠道,渠道怎么去卖他们品牌就不管了,算是给渠道的一个奖励。还有因此问题被我们曝光的建兴,以及更早一些的超极速,这都不是孤立的,早就是业内普遍现象了,电商平台上众多的recycle料件的SSD在出售,包括金氏家族(不含金士顿)、X威、X科、幻X,等等等等。但他们都有一个普遍特点:就是对产品是不是回收品讳莫如深。所以我们特开此辩题,从辩论中找到一些事物的基本规律。

作者: 我们在成长    时间: 2016-3-18 10:29
我认为回收品是有义务告知消费者的。不说有欺诈的嫌疑。。。
作者: shadow_lzm    时间: 2016-3-18 10:31
商家负责告知,消费者在已知情况下选择,良品有个归宿也算低碳环保不浪费
作者: alphaboy    时间: 2016-3-18 10:33
本帖最后由 alphaboy 于 2016-3-18 10:34 编辑

起码,企业或经销商需要对他们生产、维修、销售的recycle产品来源作出公开的澄清说明,这是基本诚信问题。我记得水果好像就是公开说明并销售官翻产品并配套相关售后的,这样做买卖双方都清楚了,光明正大,能够杜绝各种隐患
作者: 假装在纽约    时间: 2016-3-18 10:33
应该告知,可以和新品价格上有区别,就像楼上说的环保不浪费。但是如果不说,这就是欺诈消费者了。
作者: frank9991984    时间: 2016-3-18 10:35
告知是厂商的义务,选择是消费者的权利。从法律角度来说,告知也是把责任分清楚的一种成本最小的形式。
我自己买了两台T420S官方翻新版,价格便宜,也有一些无关痛痒的小问题,都在能接受的范围内。
总的来说,又想便宜又想买好货,是不可能的。
作者: datura    时间: 2016-3-18 10:40
肯定需要,这也是一个厂商竖立自己负责形象的机会。
据我所知,一些国际大厂标识的官翻,甚至有些只是别人开了个箱而已的产品。


作者: arvin    时间: 2016-3-18 10:42
声明回收品是必须的,消费者有知情权,况且你看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在找一些旧的产品,更何况现在网上风生水起的二手手机销售,厂家的信誉或者说品牌的价值使得这些回收品仍受到许多人的青睐;相反隐瞒产品的真实状况只会毁伤厂商的信誉和消费者的信心,我想开诚布公是最好的营销,因此我支持正方。

作者: perfect888    时间: 2016-3-18 10:51
好吧我来当反方
我认为不需要声明是因为消费着并没有鉴别能力,产品是否经过回收,在SMART信息中生产厂可以轻易抹除归零,对于消费者来说根本无从鉴别,那么无法鉴别的东西声明了又有何说服力?若是选择了一些口碑并不是很好的品牌,那就是已经确定自己认命拼RP的
作者: cssniper    时间: 2016-3-18 10:52
其实就算使用上没有问题也应该注明,就跟转基因食物一样,我觉得吃转基因食物没有问题,但是我捍卫我不吃的权利。



作者: luzhanyi    时间: 2016-3-18 10:55
我觉得还是需要声明的吧
1. 很多产品的保修是以购买日期为准,消费者买到二手产品的时间并不等于商家实际售出的时间,售后间接来说是缩水了的(这还是排除了厂家不保的情况下)
2. 这个也是对于产品实际状况的一个描述, 特别对于一些比较强迫症或者"洁癖"的用户来说,再怎么保养的好,9.999新跟全新也还是不一样的
3. 这也算是卖家(卖回收品的卖家)对自己信誉跟声誉负责的一种表现, 声明是回收品, 在厂家不提供质保的情况下是否有能力提供一定程度的店保
作者: 3939-西蒙菲沙酱    时间: 2016-3-18 11:04
本帖最后由 3939-西蒙菲沙酱 于 2016-3-19 11:29 编辑

       首先,回收品的定义是什么?
       回收品,英文翻译为refurbished products,中文直译回收过的产品。对于refurbishment这个词,维基百科上是对对其进行定义的。
Refurbishment is the distribution of products (usually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s) that have been previously returned to a manufacturer or vendor for various reasons. Refurbished products are normally tested for functionality and defects before they are sold. It is repaired from the manufacture and resold. Merchants do not often specify the exact reason an item is "refurbished", so buyers may be assuming some of the same risks of buying used equipment.

      首先,“refurbishment“,回收(下文所有的refurbishment都以回收来代替)是一种对之前因为各种原因而退回厂家的产品的处理方式。回收品一般会在出售之前进行测试。这些回收品一般由制造商进行修理并且重新销售。销售商一般不会对其返厂原因进行声明,其购买者对其购买的回收”二手“产品应承担一些风险。那么我们从上文这句话可以得到两点信息:        -回收品的定义就是由厂商进行修理并进行重新销售的二手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回收产品时会承担一些风险

        第一点:经济学上通常将”购买”这一行为解释为为了满足自我需求和乐趣而进行的交换。第一点,在单纯的物质上面,一个全新没有被使用的物品和一个已经被回收的二手产品在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就有很大的不同,虽然他们提供了同样的“服务”(例如:保修,功能。),所以说为回收品付出的代价将会小于全新品种。(因此对回收品付出价格会变低)假如厂家对回收品没有做出任何声明将其直接在市场上售出,就会对所有购买此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用买全新品的价格购买了回收品),然而得到的“满足程度”没法和全新品相提并论。

        第二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物理"上并不是同一种产品,上文说过,所有经过通过官方测试并且进行销售的产品叫做回收产品。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过宝马或者是奔驰的官方销售店,销售店不仅销售新车,他们还销售一种经过原厂修复并且通过厂家测试的车,这种车在奔驰,宝马的官方销售店会以”官方认证二手车“售出,并且一般以低于原车8折左右的价格售出。我想问假设有一天奔驰宝马未经声明将自己的”官方认证二手车“当作全新车辆以其新车价格售出,消费者会买单么?有些人可能认为经过官方测试的产品的性能和全新品的性能一致,那么大家可以问心自问一下,这些”官方二手车“和全新车的质量是一样的么?
      大体就先写这两点吧,如果以后需要会另行补充。

       稍微进行一下补充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在消费者未知情的情况下向其销售回收品,违背了次法律中的“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是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这一项,正如上文所定义“回收品”并不包括进行翻新销售的产品,所以说其外观或者是性能上肯定会存在瑕疵,消费者依法有权得知其瑕疵,并且该瑕疵没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所以说从根本来说厂家没有任何理由和任何可能性将“回收品”当作全新品销售,并且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作者: 小钻风    时间: 2016-3-18 11:12
首先声明我说的产品是经过严格出厂认证可上市销售的回收产品,与经销商自行回收售卖无关。

回收商品的回收是在上一用户和厂家之间发生的事情,和厂家再认证出货到达下一用户手里并没有直接关系。

举个例子:A牌为B企业定制了一批有特殊要求的SSD,但在测试中B企业发现这批定制中有些特殊要求并不能被满足而退货。这对A牌而言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仓储问题,只能转而把这批定制通过各种方式卖到消费市场上。这对消费市场来说并不能算是回收产品,因为A牌用那批货做成了新产品(假设无质量问题),所有物料都是A牌的怎么分配也是他自己的事情,这些事情都和普通消费者无关,并没有理由要把所有的一切告诉消费者。
消费者只要知道这是A牌的产品,严格执行A牌的保修政策就行了。

我又当坏人了。。。
作者: tim213    时间: 2016-3-18 11:19
我觉得这事,价钱已体现一切,毕竟相同的产品,有较低售价,肯定是有猫腻的。。虽然我赞同公布,但是作为商家,不告知也没有错。。除非他回收品卖正品价钱。。。
作者: lzf19750908    时间: 2016-3-18 11:25
欺诈行为必须严惩,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商品价格是两回事,不能放在一起混淆视听。
作者: 且自从容    时间: 2016-3-18 11:32
消费者对购买的产品有知情权,厂商做出了标识才更能体现对消费者的尊重和诚意。
作者: show111me    时间: 2016-3-18 11:51
看看外国的做法,就行了
作者: zero8177    时间: 2016-3-18 11:57
回收品要先定义清楚,我认为的回收品是在消费级市场上因为质量问题回收的产品。
价格与产品品质没有必然联系,价格比正常便宜不能推论为产品是回收品,所以如果是回收品企业必须加以说明,因为这些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会影响客户体验,即使有售后,问题依然存在。
作者: zero8177    时间: 2016-3-18 12:39
小钻风 发表于 2016-3-18 11:12
首先声明我说的产品是经过严格出厂认证可上市销售的回收产品,与经销商自行回收售卖无关。

回收商品的回收 ...

OEM退单的原因多种多样,不能因为企业判定对于客户没有影响就遮掩,反过来推论,所有出售回收品的厂商都会号称产品是OK的。厂商没有权利为消费者做选择

作者: dy4932    时间: 2016-3-18 12:49
必须告知,这是做人底线
作者: lacsiess    时间: 2016-3-18 13:23
官翻肯定要告知,能接受的自然会买,不能接受的不买那是他自己的选择权,光降价不告知很可能不少不能接受官翻的会被忽悠,这就是欺诈啊.
作者: bill1818    时间: 2016-3-18 13:23
dy4932 发表于 2016-3-18 12:49
必须告知,这是做人底线

必须的  告知     买不买是另一回事


作者: bisu    时间: 2016-3-18 15:24
其实在很多国家,不声明也就是当新品卖的话是违法的。既然都违法,也就不用再争什么了。
作者: 红色狂想    时间: 2016-3-18 15:33
反方说不需要,无所谓,理由是回收品便宜,价格等于默认是回收品了,不用再单独声明,买回去用就完了。这里我不得不抛出皇家飞利浦的那句经典口号,让我们做得更好。小到个人,大到公司企业,甚至是整个社会,都应该把每一个细微之处做到规范完美,这是服务的核心思想。就好比吸烟有害健康,人人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作为规范标准,必须多此一举的在香烟盒上印上这以警示语句。
所以我坚持认为,必须在产品上注明回收品,作为规格参数中的一项条目,这不单单是不是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而是企业的一种做人处事的态度。
作者: jenkinstang    时间: 2016-3-18 20:34
本帖最后由 jenkinstang 于 2016-3-18 20:36 编辑

特约砖家360买买买表示:以全新价格出售7天无条件退货的产品给消费者的手段和领先业界的售后流程作平衡的策略,我们一直致力于打造消费者的RP值测试。


作者: zhu890103    时间: 2016-3-18 20:41
说了与不说有什么区别吗?所以还是少废话为妙,因为最终的命运就是保修+退伍落市。其实反方投票底部说明的很详细了。你知道了还膈应,不如不知道。
作者: Cubelia    时间: 2016-3-18 22:51
其实相当简单,回收品就是回收品

只要是用户有用过(如内存上过机,SSD通过电,CPU装过)或拆封(如破坏原装塑料膜,厂商的factory sealed贴纸)
都不能当成"全新未拆封品"来贩售

1.用过就没什麽好说的了
从上机或通电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不是全新品

如果是用了就马上退货,东西还是没有任何重大缺陷或是瑕疵那到还是可以卖的
但就不能称为"全新品",正确名称该为"二手品"

电子产品的展示用机也是一样,结束展示后就出清为"展示机"

2.以拆封来说,顶多是拆封新品
因为裡面的产品还没用过,是新的,只是包装被破坏过罢了
但是如果内容物被用过就不是拆封新品,而是属于1的范围

而台湾这裡有时会称这些产品为"福利品",因为能以较为便宜的售价买到相同的东西,虽然也许会是二手货
但有时会有较为麻烦的争议

例如手机福利品的质保通常都是三个月,也没有鑑赏期(七天内可退货)
有问题就得送回原厂返修,有时还会被各种刁难(例如福利品出现某些状况就不予以保修)

显卡的福利品也相当常见
用没多久就破图或驱动停止回应的情况也很多

所以出清显卡福利品的店家有时也会给出七天内有问题就是保证退货(属于店家的保固,与原厂打不上边)
但过七天就没有任何质保了,意即破图或驱动停止回应都不是店家的事,就是你(用户)自己的事了

买福利品然后各种出现状况的也不会很少见唷

要是在正常情况下有提供店家的质保而且有详细描述物品状况
并且价格合理,倒是可以赌一赌这些所谓的"福利品"
但当然了,仅限知道自己在买什麽的用户,并且也要承担风险

3.将1或2这些整新后重新包装并且打着"新品"的标语都是不被允许的,是一种欺骗的行为

接着以NAND Flash颗粒为例子来说的话,拆机片拿来充当新品更是不被允许的
当然也是属于3,不过这是更恶劣的行为

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支持这些不肖厂商,即使相当的低价
因为是用完全不知道"生前"被写成什麽样子的颗粒来做SSD

是不是打磨过? PE呢? data retention呢? 是不是黑片或白片?

而且硬盘是用来储存资料的,用这种产品储存资料就代表自己的资料时时刻刻都有风险
也许质保给力,马上换新
也许只是游戏或资料盘,没有重要文件

但是花钱买就等于支持了这些欺骗消费者的不肖厂商

即使知道就是有诈,但就是想剁手赌一把
那我也只能滑稽一下 ,祝你别送修送到手软了

作者: gxh5720    时间: 2016-3-19 06:34
应该要明示,但是考虑到利益,加上国内维权难,法律还不健全。明示的少之又少啊。反正消费者看不出来,看出来了最多退了。
作者: 3939-西蒙菲沙酱    时间: 2016-3-19 10:57
小钻风 发表于 2016-3-18 11:12
首先声明我说的产品是经过严格出厂认证可上市销售的回收产品,与经销商自行回收售卖无关。

回收商品的回收 ...

但是即使经过了各种各样的测试,厂家并没法表示这些“回收品”和全新品的质量是相等啊。特别是对于电子产品,经过检验并不完全代表其质量。特别是在在这次建兴ssd的市场反应,使得消费者很难讲“回收品”和全新品同样对待。希望您能对此方面在进行考虑。

作者: devondon    时间: 2016-3-19 18:25
当然需要特别声明。理由很多,仅说一条:
回收品便宜啊,便宜价格就等于默认是回收品了,不用再单独声明。
这一观点先不说对不对,如果要逻辑自洽,那么是不是说价格正常就是正品,价格高就是优品?
显而易见,这个说法在本朝是不成立的。“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但花了高价买到假冒伪劣的多了去了。所以,在我们所在的特殊环境下,不应该处处强调消费者的辨识能力,而是要强调对商家的法律约束,而明确标示商品是最起码的一点。

作者: vicdoo    时间: 2016-3-20 17:05
包含苹果 魅族 等等大公司都在销售“官方翻新”的商品,都是提前告知了的,XX作为一个国际大厂也有告知的义务
作者: badaa    时间: 2016-3-20 18:32
翻新品充新,這種現象在電源行業,在大陸尤甚,反面教材如 X yun,這幾年怎麼樣有目共睹

作者: silvermoon    时间: 2016-3-21 03:17
官翻没什么不好的,但是要说清楚是官翻。
至于说便宜就能默认那可不见得,魅族的RE官翻版和全新价格差距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来一次“双十一,老板已疯”档次的促销,立刻差不多了。

从欺诈角度来说,回收翻新什么的硬说是全新未开封这显然就是红果果的欺诈啊
作者: apples    时间: 2016-3-21 12:36
zhu890103 发表于 2016-3-18 20:41
说了与不说有什么区别吗?所以还是少废话为妙,因为最终的命运就是保修+退伍落市。其实反方投票底部说明的 ...

关键就在于“有没有区别”
基本上绝大部分都是“有区别的”

作者: sjq110    时间: 2016-3-21 16:03
可以肯定的是,因为跟全新状态有区别,所以厂家才会回收处理,既然跟全新品有区别,再销售就必须明示,至于价格多少那是另外一码事。
作者: 团结    时间: 2016-3-21 16:45
首先说明一点,我是做电脑配件的。
别人我是不知道,反正在我店里只要出现返修回来的硬件都做二手旧件出售,上家更换回来的良品绝对不是所谓的全新,不管是电源、主板、固盘或是硬盘。
主板更换后的序列号和返修序列号在维修系统内是有记录的,换回的良品保修期是依据返修的那片主板保修期计算的。
固盘返修的包装盒全新的包装是不一样的。
硬盘返修回来换新期内的就不说了,换新期之后全是良品,这些良品序列号和生产日期都是很新的,但是去官网查询就会发现保修期很短了。
电源保修期内回来的也都是厂家维修之后的产品,外光脏兮兮。




至于那些扯虎皮的做法我是深恶痛绝的,回收料件就要标明是回收料件,光明正大的做回收不可耻,反正价格都是很便宜与其偷偷摸摸的怕人揭穿还不如明明白白的做。

固态硬盘都知道有寿命的,回收料件根本不可能都测试还有多少剩余寿命也无法保证产品的可靠性,这种东西买来用用也无可厚非但是有良心的厂家还是标注出来更让人信服,偷偷摸摸的早晚被人挖出来弄得伙头土脸。

电容也都是有寿命的,容值会随时间逐渐降低,这些都是无法估计的,用旧料的产品质量还是一个很大的问号,如果厂家不明确标识出来别说是那么多的小白了就算是各位大大们也不免中招啊。
作者: 深蓝羽翼    时间: 2016-3-21 22:50
产品如有回收维修处理再出售,应该告知消费者,即使你是降价特卖,也得要让消费者致电这是官修品,不能单单以特价出售就欺瞒消费者。商家必须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对产品质量有所欺瞒。商品交易必须在平等和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我觉得一个企业能否成功,除了产品质量之外,对客户的重视程度也至关重要。就如之前的X兴一样,推出的产品并不过关,但是偏偏在出售前没经过质量检测,而且在出售后对售后服务爱理不理,结果苦了消费者,还弄坏了自己的品牌。
作者: zhgjsyzhyang    时间: 2016-3-22 17:44
在道德沦丧的中国,谈法律就可以了;对市场主体,现在提“法无禁止即可为”,扯多了没用,买块ssd,对大多数消费者能知道大概使用状态就行了,至于里面的芯片,到底是不是库存,是不是回收的,没专业知识无法辨别;就算告诉你是回收品,那是不是还告诉你是换了芯片,还是换了电容,还是外壳翻新

作者: Y6-0785    时间: 2016-3-23 02:03
市面上出售的商品,默认都是全新的,因此出售任何非全新商品都有必要声明,鉴定商品是否全新不是消费者的任务。
本辩题针对返厂回收品,主要有两种,一是厂家整体回收后维修、翻新并再次出售(如苹果、魅族手机),往往会声明是官翻;二是厂家回收零配件后组装成“全新”商品出售(如点灯、超极速),似乎没有哪家说是官翻。
第一种,产品可能有不明显的外观瑕疵,但不影响功能的正常使用,厂家声明为官翻,降价出售,避免了资源浪费;消费者在权衡后购买,牺牲相对次要的外观细节和“处女情结”,以较低的价格用上正常的功能,得到实惠。厂家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实现了自身和消费者的双赢。
第二种,产品用回收零件做成,但外观全新,作为全新品出售,价格往往也较为低廉,甚至如点灯eMLC、超极速SLC标榜“高质低价”,配合软文和水军攻势,让消费者心动。除了SSD,手机和品牌电脑等(凡是有外壳的)都可能会这样,内部零件只有拆解后才可见,厂家企图靠信息不对称,把回收零件的黑历史永远瞒下去,让用户“输”,让自己“赢”。如果被发现,厂家可能会输得很惨,但“赢”的巨大利益,还是让很多中小厂家趋之若鹜,形成行业潜规则,若被曝出问题,则以便宜和正规售后推脱。
然而,这三者都不是官翻当新品的通行证,改变不了欺骗消费者的事实。潜规则,存在并不永远等于合理,即使暂时无法改变,也不能说这是对的,媒体可以引导,个人也可以尽绵薄之力(坛友大都是各自圈子里的砖家),用脚投票拒绝无节操产品;便宜,大厂正规产品在清仓时也会降价,如英特尔535、东芝Q200 EX、OCZ ARC 100,然而并没有问题;售后更不能拿来说事,再好的售后也抵不过故障造成的不便,特别是存在隐患的官翻品,特别是承载无价数据的存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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