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nace 发表于 2014-7-31 12:29

Pceva二手交易市场版规详解201504【发帖前必读!!!】

本帖最后由 solonace 于 2015-4-17 20:43 编辑

置顶区新版规详解
令行禁止的处罚:

[*]二手交易区禁止售卖各种工业用件、坏件、除机箱外的MOD产品、洋垃圾、拆机货品等存有争议且无质保物品(少量售卖自用性质个人电脑品牌机拆机配件的可酌情处理)-感谢@frontwing 提供意见。本区也不鼓励售卖虚拟物品,非0元售卖的虚拟物品一经发现一律做删贴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物品:各种网络帐号、有价会员号、QQ号、充值卡、礼券、代金券)。
[*]PCEVA二手交易市场发帖内容格式严格按照系统默认格式进行发布,照片不低于1张能准确展现硬件实物图,平价转让海淘、秒杀物品还需提供购物截图。CPU /显卡最好在实物图基础上加入GPU-Z和CPU-Z截图,并带有测试图。所卖物品无图、上传图为盗图、假图或者图不对物者,一经发现做警告、关闭并下沉处理。修改合格后可PM版主打开、提升,屡教不改者减扣经验直至丐化ID处理。照片特别模糊解释为光线差、手抖、相机差等理由的视作未上传实物图处理。
[*]论坛暂时不提供询价服务。卖家发不明盘、钓鱼、回复可见贴时,一经发现,直接屏蔽或删除处理,二犯减扣50绝对值,再犯直接丐化ID。
[*]表情回复、无意义重复回复、灌水回复,每帖减扣10绝对值。
[*]禁止回帖有辱骂卖家、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违者视情况减扣20-50绝对值,如遇交易纠纷问题请到站务区公告栏与意见箱发纠纷贴。
[*]不允许直接跟帖砍价,所有砍价一律PM或者私下与卖家沟通,违规者第一次做警告屏蔽处理,再犯者减扣20绝对值,屡教不改者直接丐化ID。
[*]贴内不允许出现搭车出售、同求、lz优先等字眼,一经发现减扣20绝对值直至丐化ID。
[*]如果发现卖家所卖商品明显过高有欺诈嫌疑,可直接点举报,版主会依据奖励条例适当予以加分,并对举报贴予以处理。
[*] 到手刀一经核实减扣10威望值处理,二次直接丐化ID,加入黑名单。
[*]所有未经确认的交易纠纷,在双方申辩过程中不可暴露对方个人隐私,违规减扣5-20威望值。
[*]已经核实的骗子和违背诚信者,视情况予以曝光,严重者丐化ID。
[*]15年春节后,论坛积分规则有所改变,积分的获得更加不易。在现阶段,本区的处罚除了依照上述版规进行违规处理外,其它一些未尽事宜处理办法遵循总的原则为: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屏蔽->再犯减扣10绝对值->多次违规减扣20~50绝对值->屡犯或者严重违规直接丐化处理 的处理过程,望大家注意。


来自管理组的奖励:(绝对值)
[*]已售出(已求到),能按版规主动修改标题并PM或者@版主。                                  +10
[*]有软件测试并规格截图(需测试软件与性能测试软件在同一截图);                        +10
[*]有手写ID;                                                                                                            +10
[*]有超过3张高质量实物照片(有条码、盒子等照片);                                    +10
[*]准确的违规举报,并附链接最好;                                                                           +3
[*]拆卖配件单独发帖并在每帖主楼提供其它帖子链接;                                  +10
[*]在版规征集阶段提出有建设意见;                                                                            +10
[*]提出的意见被直接采纳为版规;                                                                               +50
一些论坛约定俗成的规则:

[*]建议卖家发帖时每个物品单独开贴,这样对于买家求购查询非常方便。如果卖家有多件商品需要售卖,可以在每帖1楼附上其它商品的链接。
[*]如遇整机或者平台出售,可合并发帖,平台可依据商品数量选择分开标价或者价格内详;整机标题必须标出总价,不允许单独标价。
[*]标题最重要原则是用最精简的文字描述售卖物品名称并且必须明盘,如果售卖货品过多在价格的位置请注明“价格内详”。标题必须含有市级地名,如出现全国、XX省、江浙沪等描述,则默认为卖家在该范围内包邮,当发生运费纠纷时论坛将严格按照此规定定责。
[*]平台范围一般是指:至少包含CPU+主板。整机范围一般是指:CPU+主板+内存+机箱+电源(可不含显示器和硬盘、键鼠、光驱)。
[*]对货物品质成色描述的建议(2014年2月23日更新,感谢坛友@gxh5720 提供):    全    新,是指有完整包装盒,并未开封使用的货品。    9.9新 ,是指仅仅打开包装盒,未使用或仅仅经过短暂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天),外表无任何使用痕迹的货品。    9.5新 ,是指已经开封,并经过短时间使用,外表无使用痕迹的货品。通常时间应不长于一个月。    9 .0新 ,是指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外表无明显使用痕迹,功能完全正常的货品。    8.5新 ,是指使用时间超过 3个月,但是低于半年。外表有使用痕迹,功能正常的货品。    8 .0新 ,是指使用超过半年,或者未到半年,但是外表有明显使用痕迹的货品。    6 .0新 ,是指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外表有严重的损伤、功能基本正常的货品。    垃    圾,是指对于货主无关重要或者因为特殊原因失去了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功能的货品。


来自管理组的建议:


[*] 网购有风险,交易须谨慎,特别是二手配件,要有一双辨别真伪的眼睛。
[*]二手交易其实就是一个互通有无或者说捡便宜的过程,既然是捡,就需要一定的缘分,当买卖双方无法谈妥时也要心平气和的结束对话,不要让几块钱的纠结冲淡了DIY的乐趣,毕竟线下的世界才是你的生活。
[*]虽然二手物品本无定价,但网友可参考各大网站同类二手产品一般标价。遇到特别心仪或意外的价格时更需要警惕一下。一般来说首先baidu一下卖家的ID、QQ、旺旺、手机,做到知己知彼能够有效的降低交易风险。这样做可能会让你错过很多所谓的秒价,但却能够让你尽可能的远离不必要的纠纷。
[*]主动放弃所有先款、先货等不通过淘宝平台的不对等交易。
[*]在交易谈判前首先得到对方的论坛ID,在事后出现纠纷时能够有效的提高管理组帮大家分析纠纷效率,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一般来说交易对象的论坛等级、论坛活跃度与与之交易的安全系数是成正比的关系。
[*]鉴于不少卖家在淘宝遇到过恶意抢拍者,我们建议您在发帖初期不要轻易直接给出淘宝链接。
[*]所有交易请走淘宝流程,所有声明不会用淘宝的买卖要慎之又慎。在谈判过程中最好使用旺旺交流,这样出现纠纷时店小二的介入才更有分量。次之使用QQ等其它工具。交易中及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请保留聊天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发货和收货前,拍照或者录像是最好不过的了。不是给sf做广告,四通一达有时确实没有它厚道,除了价格。
[*]本区意在为坛友提供一个互通有无的交易平台,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帮坛友处理交易纠纷,但因精力、经验有限,不可能事事另大家满意,敬请大家理解。



[*]论坛上个月因为置顶区周知的原因,导致数据被回档至2013年8月。这期间大家在论坛的发帖和分享可能无法恢复,在这里我谨代表本区管理组对因此次事故给大家造成的损失表示歉意!并感谢各位坛友对论坛的喜爱、关心和理解!



[*]论坛在月初推出的新版规现在重新上线,之前的奖励贴因为加分权限问题仍有部分网友没有得到积分奖励,但因论坛回档我们可能无法一一核对,故在此新版规内我们管理组会将积分重新补偿给大家!


[*]回复此帖无论之前是否加分,每ID均有一次性50经验值的奖励!!!
——————————————————————————————————————
2015-02-22,因论坛积分政策的调整,回复此贴暂时不再给予加分。版规依然有效。如有好的建议,欢迎大家补充提供,谢谢!

gxh5720 发表于 2014-8-1 20:04

我的经验和积分啊。。。。。。。

gangkang 发表于 2014-8-1 20:23

虽然二手区不算旺,但还是要支持下。
祝新规新气象{:1_456:}

T2BTZ 发表于 2014-8-2 12:36

前来支持!
上次来顶帖已然是服务器崩盘之前的事了……

yuxiaoyu2014 发表于 2014-8-2 17:14

已在二手区潜伏多日,静待合适产品接手

hardass 发表于 2014-8-4 00:40

希望Pceva的二手板块越办越好

aery 发表于 2014-8-4 13:34

支持啊,新的版规,希望更好的气氛

jdzryl 发表于 2014-8-4 17:40

希望二手区 越办越好 人越来越多 大家手里的东西也交流的更频繁多折腾!

fishfar 发表于 2014-8-4 18:20

二手交易区好啊,过2天上点东西

ranial520 发表于 2014-8-4 18:23

二手区一直都有好货提供,版规规范一下,更好管理,支持一下

随枫 发表于 2014-8-4 22:07

支持下

tim213 发表于 2014-8-5 17:30

为了加分

完全搞不懂 发表于 2014-8-5 22:06

我才不会说是为了加分才回帖的啊咧

wanmeizhou007 发表于 2014-8-6 15:05

来支持下

frank9991984 发表于 2014-8-8 13:45

支持!

颜色 发表于 2014-8-9 14:04

支持一下!

cxhtc 发表于 2014-8-9 21:05

让交易区旺起来....

2229751520 发表于 2014-8-9 22:57

新规定已熟记于心{:6_244:}

michaeljames 发表于 2014-8-10 07:49

这个必须支持一下{:1_528:}

起航 发表于 2014-8-10 17:42

支持了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Pceva二手交易市场版规详解201504【发帖前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