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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VA技术论坛管理规范(2016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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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 发表于 2011-12-26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击数:59357|回复数:59
2016版更新
注册方式的改变:
1、只开放邀请注册,获取邀请码后请尽快注册,有效期为30天。
2、官方仅通过活动或向合作伙伴发出邀请码。
3、所有已注册用户,可以用代金券购买邀请码:50代金券购买1个邀请码,可以自行发放邀请码,出售或赠送,网站官方不对此限制。官方建议售价:168元/个邀请码。
4、获取邀请码的方法:
请点击论坛右上角“设置”->“应用”->“好友”->“邀请好友”,按照页面提示操作。
5、购买邀请码可加QQ群:176939787,与其他网友沟通。加群请说明“购买邀请码”。
6、如果发生邀请码失效情况,请与发放邀请码的人联系。



2015版更新

更新了积分策略与用户组,详情请见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086-1-1.html

更新了帖子奖励与精华规范,详情请见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327-1-1.html

2013版更新

为了让论坛长期健康的发展,最大程度减少错误、虚假信息的出现,在2012版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补充了一些新内容。2012年版依旧有效,补充的内容更为具体,之后会与时俱进持续完善。现公布如下:

一、各分区内容管理的基本要求:
1、全站禁止散播反智主义的言论,第一次出现会被删帖,屡教不改(三次)则直接丐化处理。
2、除娱乐大版外,其余分区禁止灌水,比如:沙发、顶,这类回帖均会被删除,包括歪楼的回复也按照灌水处理。
3、禁止挑起品牌之间的论战,比如A/I、A/N之争,或是什么主板谁是一线、谁是二线……第一次出现会被锁帖,第二次删帖,屡教不改(三次)则直接丐化处理。回复中有类似内容,第一次扣分警告,第二次删帖,屡教不改(三次)则直接丐化处理。
4、在技术大版发布吐槽价格高低的主贴,均会被转移到娱乐休闲大版。
5、禁止发布骗质保、求序列号的帖子,一旦发现即刻删除,同ID发布三次会被封号。

二、关于丐化:
1、丐化的定义:将积分扣至为负分,ID等级变为乞丐。
2、丐化的目的是说:此ID言论与本站原则不符,不受欢迎,同时相关言论并不可信,也都有展示,供其他读者参考。
3、丐化不是禁止发言,也不是禁止IP。被丐化的ID还能立即重新注册ID进行申辩,如果有误会,则撤销扣分操作;如果还在坚持不守欢迎的言论,将会被继续丐化。


2012版
PCEVA技术论坛是主要讨论电脑及其相关产品的技术型公共论坛,请根据本管理规范进行相关操作。

一、注册规范
以下规定适用于所有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名字、个人头像、个人签名、自定义头衔等用户提交的信息。
1、严禁使用模仿党和国家领导人真实姓名、字号或容易引起联想的词语或图片。
2、严禁使用模仿国家机构、其他机构或容易引起联想的名称或图片。
3、严禁使用模仿知名人士、论坛里其他人的ID。
3、严禁使用包含歧视、侮辱、误导、歧义或宣扬暴力、违反社会道德共识的词语或图片。
4、严禁放置广告信息或其他网站的LOGO图片、二维码、超链接。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ID进行永久禁止访问与删除相关信息的操作。

二、用户组发贴规范
以下规定适用于所有用户在论坛上发表的内容。
(一)法律类规范
1、严禁发表违反国家法律、违反互联网管理法规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
2、严禁发表侮辱他人、歧视性的内容。
3、严禁发表不符合相关板块规定的内容,或恶意灌水。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ID进行永久禁止访问与删除相关信息的操作。
(二)道德类规范
1、不允许造谣、说谎,不允许发表误导性言论、煽动不理性情绪,不允许发表违背事实的内容;
2、不允许抄袭文章、图片,转载必须标明出处。
3、除商家板块以外,其他板块不允许发布商业性广告。
4、不允许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给他人进行加、减积分的操作。
5、严禁发表挑事贴,严禁发表其他网站带有广告作用的链接。
6、不允许在短时间内发表大量无实质内容的水贴(即纯水)。
7、凡是在争论技术问题时恶意污蔑PCEVA网站立场者,均会被直接丐化。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辑、删除、取消评分等操作;相关ID在警告后不改正错误则会被扣除一定积分、丐化、禁止发言3天或永久禁止访问的处罚。
(三)奖励类规范
详情请见http://bbs.pceva.com.cn/thread-115327-1-1.html

三、管理组行为规范
1、必须遵守用户组的所有规范,对自己在论坛上的一切行为负责;
2、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各版版规进行相关操作,严禁以权谋私、严禁钱权交易,严禁将帐号交给非管理组成员使用。
3、接受网友监督,不得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对普通用户进行扣分、删贴、封号的操作。
4、如有一段时间不能上论坛或申请辞职,请提前1天告知网站管理员。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方式:网站管理方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关ID进行解职或永久禁止访问的操作。

四、积分策略
详情请见所有会员必读此贴---新·积分策略与用户组说明

五、普通用户与论坛管理组互动的方式
1、可在站务区的公告栏与意见箱发贴;
2、可加入PCEVA标准玩家群(群号:176939787)进行沟通;
3、可发emailpceva_rock@163.com,但不保证回复。
James007ss 发表于 2011-12-26 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句废话,这帖ID,师太你真无意的?

基本上没什么意见。不过帖子达到3精的标准,其实是不是已经可以纳入文库里了?关于转载必须标明出处这一个,是不是所有板块都加一个转载的分类好呢?我发觉很多爱转载的网友,转载都不习惯注明是转载和给出原文地址的。

点评

像某些论坛一样,在帖子里暗嵌入本站信息,在复制转载后会体现出本站信息  发表于 2011-12-26 10:30
kobe327292007 发表于 2011-12-26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师太,做好了规范,只需要好好执行就行了。
ach9999 发表于 2011-12-26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要被降组了?  
kinno 发表于 2011-12-26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再看,先洗刷
akjz 发表于 2011-12-26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开电脑……闲逛……
新论坛来了,支持一下,等完善……
royalk 发表于 2011-12-2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什么有感觉代金券要通货膨胀了
csdrcshygl 发表于 2011-12-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天上不来了,好郁闷,今天终于可以进来了,逛逛看看有啥新变化
xiahait 发表于 2011-12-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某些论坛一样,在帖子里暗嵌入本站信息,在复制转载后会体现出本站信息

点评

师太主要指的是来我们这里转载人家文章的人么。  发表于 2011-12-26 15:29
世纪冰雷 发表于 2011-12-2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范严格执行~
sohueasy 发表于 2011-12-26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等到开坛了,界面清爽,可喜可贺!
overthink 发表于 2011-12-2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royalk 发表于 2011-12-26 09:41
我为什么有感觉代金券要通货膨胀了

围观代金券1141的大神
whajcf 发表于 2011-12-2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看看新变化 查看新帖貌似做的好多了..啥时候能查看新主题么?
leavesy 发表于 2011-12-2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来围观
27119 发表于 2011-12-2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funking 发表于 2011-12-26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个基本上没有意见;

但是bbs在发展方向要做些调整,要不人气始终太低迷..............
cio 发表于 2011-12-26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华分级别了啊

点评

扣你丫分!  发表于 2011-12-26 20:36
你这斑竹当得...,一直就有分级的好不?  发表于 2011-12-26 17:00
junweb 发表于 2011-12-2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论坛LOGO和论坛背景不和谐啊,很突兀的一块白块啊?
ABC毒药 发表于 2011-12-2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级精华50代金券。嗯。。R吃亏了、
tcsgwb 发表于 2011-12-2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版了?支持,MS有神马大的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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